中国法院新闻讯(陈兴梅)4月11日上午,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谷湘雪带领州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高俊、研究室助理审判员彭涛来新疆木垒县法院调研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木垒县法院班子成员及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调研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木垒县法院副院长徐新红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该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徐福院长指出,近年来,木垒县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逐年升高,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受理案件总体上呈现出案件数量增多、标的额升高及执行难度加大等现象,从案件主体上看,自然人放贷日益增多、趋于专业化,农牧民借贷案件增多,在审判实践中存在案件事实认定难、借贷关系复杂、证据单一等问题。
院长阿达力就公职人员借贷情况向调研组一行进行了汇报。阿院长指出,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执行中,木垒县法院避免“单打独斗”,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实现源头治理,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就一些典型案件利用巡回审判之机进行以案释法,以提高农牧民群众的风险防控意识。
徐新红副院长还对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从利息方面进行规制,二是从当事人主张期限上进行规制,从两方面着手切实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牧民群众的利益。各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也分别谈了自己庭室在审理、执行民间借贷案件时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处理方法。
昌吉州中院研究室主任谷湘雪介绍调研的目的、任务。
谷湘雪主任对木垒县法院对此次调研做的充分准备表示肯定,她同时要求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注重查清案件事实,尤其是年轻法官,不能仅凭单一的欠条或借条等证据来认定事实,对一些复杂案件要进行全方位、认真的思考、审理,避免机械办案,给案件执行带来不便。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如何遏制民间高利贷行为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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