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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扮嫖客揭开贵州习水性侵犯幼女案真相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武汉晚报  字体大小[ ]

    

首先披露此案的《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

[习水嫖宿幼女案]

    8日上午,贵州习水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8·15案件(习水县干部嫖宿幼女案)以来,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多位记者远道而来,并提出舆论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否将以新罪名(强奸罪)重新起诉。但这一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答案。与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习水县人民检察院撤诉后,案件进入补充侦查阶段,是否更改罪名起诉,要依据新的事实和证据决定。

    这一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如此重视,源于一位记者的正义揭发。否则,这个一年前就发生的案件还不为人知。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专访了首先披露此案的《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他表示,这次卧底习水县六日,经历了“从业22年来最艰难的一次暗访”。

    陈强并非第一个暗访此案的记者。

    在他3月下旬进入贵州之前的一个月,《中国青年报》驻贵州的记者及贵州本地的一家媒体就曾前往习水调查,无奈却无功而返。“太难了”,在习水呆了三天的女同事后来对陈强说,“没有人愿意说出真相。”

    报社编辑部准备派常驻福建的老记者陈强去试试。“这激起了我的强烈好奇。以我22年的从业经验来看,如此恶劣的案件,怎么会打听不到呢?!”陈强当晚就开始着手上网查找资料。

    网上一搜,相关网页要么已被屏蔽,无法打开;要么就是只有标题,里面的内容已被删除。

    没有任何可以参考或提供线索的消息。当陈强听说此案即将开庭,他觉得这是揭开真相的好时机,“还是赶到习水再说”。他想,难得有机会跨省采访,尽管对当地情况不熟悉,但也不会有人说情,反而更单纯。

    习水案的最初版本并非我们现在知道的“嫖宿幼女”。当时习水坊间流传的,包括陈强最初听闻的都是,“教师组织学生卖淫”这个至今无法证实的说法。“我最初接触到的人没有真正知道真相的,都是捕风捉影。”陈强说。

    3月26日,他到达习水的第一天,就开始有意与出租车司机、小店老板等最了解当地社会生态的人接触。“有人说是女孩被搞得下身大出血,也有人说是学生怀孕了,结果被家长发现后,才向公安举报的。”陈强说这是他听到的最详细的情节。

    无奈之下,陈强装成嫖客实施暗访。

    他让出租车司机帮忙寻找“学生妹”。但经历了如同特务一般的秘密接头、带到卖淫地点、见到卖淫女等繁琐过程之后,陈强才发现并没有真正的收获。“她们拿着安全套和卫生纸站在我面前。”陈强明白,这是常见的卖淫女,并不是他这次想调查的“学生妹”。于是他讪讪地打道回府。

    这样的徒劳无功陈强又经历了几次。有个歌厅老板告诉他,“手上有货(学生妹)”,但要周末她们才出得了校门。在底层“混”的这几天,陈强发现,“学生妹”在当地已经成为时尚,有时甚至被当做招待外地客人的方式,因为她们“新鲜、干净,比较纯”。

    在习水暗访的第4天晚上,陈强突然接到一名包工头的电话,让他到一家歌厅门口“接头”。他应约前往,看到几个社会青年和两个扭扭捏捏的小女孩在一起。

    领头的告诉他“这两个还在读初一”,如果想玩可以带走。见到这一幕,陈强终于证实了社会上有关“学生妹”的传闻。他借口说“女孩太小了,不敢玩”,便转身打车走了。

    陈强暗访获得突破性进展是在到习水的第5天,他获悉一位叫王清的受害女生老家在某乡镇。

    他立马包车、乘摩的,两个多小时的颠簸到了村里,却发现王清家里没人。邻居说,王清家人早就搬到县城了。陈强千方百计打听到王清父亲的手机和单位地址,又怀揣希望赶回习水县城。

    好不容易找到了王父,起初他否认女儿被性侵害的事。“我也有个和你家孩子一样大的女儿,她要是出了事,我肯定出来拼命。”在陈强的言语刺激下,王父终于开口道出了原委,并提供了其他受害女生家属的联系方式。

    接着,陈强找到了正在当地某私立中学读初二的受害女生王清,并接触了另两个受害女生的家人——李瑜的奶奶和康倩的父亲。

    了解了几位女孩受害的来龙去脉,陈强的心情久难平息:“每个女生被连环套在一起,就像传销一样。逼迫她们卖淫的坏人告诉她们,找到替身自己才能脱身,于是康倩找到了王清,王清又拖李瑜下水……”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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