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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开出建院以来最大“罚单”

发布时间:2021-09-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仲玉新)近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恶意逃避执行,故意隐瞒、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李某某作出罚款50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此笔罚款也是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针对个人民事违法行为开出的最大 “罚单”。

  【案件回顾】

  田某某申请执行李某某等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8年1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0万元,后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8月6日,申请人田某某向承办人提供李某某因房屋拆迁,近期将有7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到账的案件线索,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拆迁部门已将拆迁补偿款全部发放的情况下,处于冻结状态的李某某银行账户却分文未进。通过全面细致的核查,承办法官发现了其中的“猫腻”,被执行人李某某为规避执行于8月6日将72万元拆迁补偿款转移到其女儿李某名下,李某又于次日将该款转移给第三人马某某名下,致使该案执行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为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得到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针对被执行人李某某故意隐瞒财产,恶意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经院长同意,该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罚款50000元的司法惩戒措施。

  目前,被执行人李某某已足额缴纳罚款50000元,表示真诚悔过、认错认罚,且出具了悔过书。协助李某某故意隐瞒、转移、隐匿财产的李某、马某某也受到了严肃批评教育。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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